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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发布了2.0版本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此前3月2日编制发布的版本进行了更新,新版本主要有哪些变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浏览量:852   字体大小:  A+   A-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3月2日编制发布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23日,也是在这里,我的同事我部海事局杨新宅副局长就1.0版本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3月1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将这个指南向所有成员国、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了推介。这个指南主要是指导全球航运界的疫情防控工作,分享中国在疫情防控、船舶船员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也是更好地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安全。

根据最新全球疫情发展动态,包括处置一些疫情突发案例的经验,在3月27日,我部海事局发布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2.0)》,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补充、更新和完善。一是在船舶境外港口停泊作业的时候怎么做得好。二是船舶自身的防控措施。三是在船员防护方面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的经验。具体来说:

一是关于船员换班的操作。要求船公司建立船员换班操作制度,明确与船员派出机构船员换班的管理责任,确保船员换班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要掌握拟安排船员换班港口疫情的状况,以及这个船舶上一个挂靠港的疫情情况。这样能够实施船员换班的风险评估,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求船公司掌握换班船员上船前的途经地信息以及健康信息,保证换班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是关于防控措施。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业时,应当根据航运公司提供的疫情风险评估名单分为高中低三种,以及相关港口的信息和防控要求,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2.0版指南特别要求,如果船上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船长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向港口检验部门报告,在其指导下采取积极防控措施。

三是船员防护。在2.0版指南中明确船舶在高中风险的国家或地区的港口靠泊作业时,船员应当做好在船的自我防护,尽可能避免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并严格控制从岸上上船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活动区域,如果没有生产生活的必要,不安排船员上船活动。

关于2.0版的具体内容,大家有兴趣可以登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方网站了解更加详细的内容。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