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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开发缓慢,北部湾港出售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9日    浏览量:43   字体大小:  A+   A- 

近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部湾港”,000582)发布《关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推进港口板块与工贸板块联动发展,拓展港口货源,促进北部湾港专注于沿海港口建设、生产经营,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建设,北部湾港拟与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简称“北港油脂”)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将北部湾港持有的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天宝能源”)100%股权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北港油脂,转让价格为25,737.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部湾港将不再持有天宝能源股权,亦不再将其纳入北部湾港合并报表范围。

北港油脂为北部湾港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表示,北部湾港于2022年收购北部湾港集团持有的天宝能源100%股权,收购价为25,419.37万元。自2022年完成收购天宝能源100%股权后,北部湾港积极推进码头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但因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的《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尚未出台,导致北部湾港计划开展的503、504号泊位及利用该地块开发泊位后方配套设施的报批工作暂时推进缓慢。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中,北部湾港计划引进的沥青、沥青沙等项目受环保等因素影响,当地政府未同意引进。

当前,当地政府催促北部湾港尽快开展该项土地的开发利用,避免国有土地闲置。经考察,目前天宝能源周边已存在多家粮油加工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北港油脂可利用该地块开展油脂项目,项目落成后将给北部湾港带来新的货源增量。工业项目不属于北部湾港主营业务,如北部湾港自行开展该项业务,将与北部湾港集团下属子公司形成新的同业竞争,为此北部湾港向北港油脂出售天宝能源100%股权,一方面符合当地政府对土地利用的指导要求,另一方面有利于北部湾港进一步打开货源空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不涉及岸线泊位部分,不影响码头泊位的建设。本次向北部湾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100%的下属子公司北港油脂出售天宝能源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5,737.50万元,高于收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港油脂于2011年3月17日成立,是北部湾港集团工贸版块重要组成部分,北港油脂旗下有广西港青油脂有限公司、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三家油厂,年可加工植物油料约420万吨,可实现年产值约90亿元;主要生产豆油、豆粕、菜籽油、菜籽粕等产品,并打造和培育有“裕枫”、“兴港”等菜粕、豆粕品牌。

本次交易标的天宝能源设立于2006年03月,2006年以招拍挂或以海域使用权通过吹填后更换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两块工业用地,原计划用做沥青项目,近期计划用做503、504号码头泊位的后方堆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今已超过17年,尚未有具体的开发经营计划,北部湾港也一直未开展主营业务活动

向北港油脂出售天宝能源100%股权,有助于为北部湾港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新的货源增长点,有利于北部湾港聚焦沿海港口主营业务,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建设。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北部湾港总资产将增加约21,161.79万元,占2022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72%;总负债将减少约0.81万元,占2022年末合并报表负债总额的0.0001%;利润总额将增加约21,248.05万元,占2022年末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5.06%,实际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来源:港口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