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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海事局公布50艘首批安全标杆船舶名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浏览量:504   字体大小:  A+   A- 

        7月31日上午,八所海事局联合海南八所港务责任有限公司、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安全标杆船舶评选及信用激励措施的相关情况,并现场回答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以及公布了50艘首批安全标杆船舶名单,并为其颁发了安全标杆船舶证书。

        八所海事局李涛局长介绍,安全标杆船舶是根据到港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作业和安全信用等情况,共同评选出来的,每半年评选一次,入选船舶有效期1年,实行动态管理,如遇船舶事故、船舶滞留、行政处罚、更换管理人等影响安全信用的情况,将及时予以退出。

        李涛表示,安全标杆船舶实行激励措施管理,在船舶检查频次、检查范围、船舶靠泊、货物配送及装卸等方面给予便利,货主优先选择“安全标杆船舶”到港进行装卸货物,并积极协调完成货物装卸前各项准备工作,安全标杆船舶享有一定优先靠离泊的便利,及时获得靠离泊安排,经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抽查确认,对安全标杆船舶已开展的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安全检查所提交的报告予以认可。

        安全标杆船舶评选及信用激励措施是海南自贸港的制度探索创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企业政策红利。将在航运企业树立安全标杆引领作用,便利安全标杆船舶,极大缩短船舶在港作业周期,集中力量检查安全信用低的船舶,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立体防线。

来源:人民网